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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亲男方为什么都不喜欢已经买房有房的女生?

最初,我们是不想给孩子买房的,因为我们看到有的人说,女孩子买房后,更不愿意找对象。后来孩子租的房子里有很多蟑螂,合租的伙伴也经常因为打扫卫生间卫生发生矛盾,加之后来一个女生退租后,住进了一个男生,孩子心里很不舒服,就加快了我们买房的步伐。

后来进入相亲群,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,就是部分男生家长,不喜欢找有房的女生。群里的女生家长也讨论过这个现象,感觉女生有房应该说加分项,这样结婚后,女方家长如果来京居住,不管是给看孩子,还是养老,都有自己独立的住房,就不用跟孩子们住在一起,不影响孩子们的生活;假设家长不来京,女方的房子还可以出租补贴家用;退一步讲,假设男方还没有买房,也可以暂时住在女方的房子结婚。没想到,我们想的好处,在相亲市场,女方有房竟然成了减分项。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二)》已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,关于这条司法解释,网上已经有很多解读,明显这个司法解释在现在的社会环境下,对女方不是很友好。虽然结婚不是为了离婚去的,但有句话不怕一万,就怕万一。我有个同事的女孩,找了个对象,亲家还是当地的一个局长,家庭条件不错,房产好几处,但都在父母名下,后来离婚,女方啥补偿也没有。

回到本文,男方不喜欢女方婚前购房的,大部分是男方没有能力独自购房,希望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婚房;或者已经购房有贷款,希望婚后共同归还贷款;或者已经购房没贷款,但希望女方婚后的收入,全部用于小家庭,而不是用一部分去归还女方婚前的房贷。相亲群曾经有一个土著问我,孩子房屋有房贷吗?我说有,对方接着说不合适 就把我拉黑了。

当然站到男方的角度上,这些想法也不能说没有道理。另外的原因,也有可能受传统文化的影响,认为中国社会长期存在“男方买房”的传统婚配模式,部分男性认为提供婚房是其责任和能力的体现。女方婚前购房可能被解读为对男性经济能力的不信任或挑战,导致男方产生挫败感。如果住在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子里,男方可能面临亲友的闲言碎语,被贴上“依附女方”的标签,损害其社会形象和自尊心。

我前面写过一篇为什么相亲成功率低?房子可能是一个主要的因素。在相亲场景中,双方往往快速权衡物质条件。若女方已有房,男方可能认为自身需提供更高经济价值(如更高收入或更大房产)才能“匹配”,否则易被视为条件不足而被淘汰。由于法律保护婚前财产,女方婚前房产被视为其离婚后的退路,男方可能认为这会降低女性对婚姻的“妥协意愿”,增加婚姻破裂风险。

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,和女生独立意识的增强,这种现象折射出传统性别角色与现代女性经济独立之间的冲突。对男生而言,排斥女方购房既是维护自尊的防御机制,也是对传统婚配模式的惯性依赖;对女生而言,购房本是保障自身权益的理性选择,却可能被婚恋市场“污名化”。

随着女性意识觉醒和社会观念变迁,这个矛盾也许会逐渐缓和,但目前来看,仍然需要双方多沟通,多交流,没有必要因为这事影响交朋友。祝没有脱单的孩子们,早日找到理想的另一半。